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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吉布提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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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提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0页 · 51,35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0

PDF第50页文字

正文模式
③制币用的黄金;
④其他法定货币;
⑤电视节目单;
⑥部分外商投资项目建设所进口的商品;
⑦从有减免税协议国家进口的商品;
⑧从2000年10月起自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成员国进口的商品。
【附加税】下列商品除基本税率外,要征收附加税:
(1)原油产品:
标准汽油和高级汽油:49.50吉郎/升
柴油:6吉郎/升
润滑剂、润滑油和刹车油:100吉郎/公斤
(2)烟草产品
对进口烟草产品申报价值的54%征收附加税
(3)香水
含酒精的盥洗室喷香剂:300吉郎/升
含酒精的香水:2500吉郎/升
(4)酒类
葡萄酒:100吉郎/升
苦艾酒及类似酒类:按CAF(币值调整附加费)价加运费的160%计征
白酒:4700吉郎/升
(5)其他
矿泉水:14吉郎/升
酸奶及类似饮料:160吉郎/公斤
果汁、蔬菜汁及不含酒精和兴奋剂的香精饮料:160吉郎/公斤
卡特草:850吉郎/公斤
【印花税】500吉郎。
【建设税】按建设项目合同额的0.3%计征。
【增值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对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吉郎的部分征收,除了
经销商在房地产交易之外,免除银行、保险和再保险、土地和房产销售的增值税,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