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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利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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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91页 · 54,99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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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排气量3.0以上的轿车               2%    50%
 70         排气量250cc以上的摩托车              2%    50%

 71   75马力以上、长10米以上、准载6人以上的游船           2%    50%

 72              水上摩托                   2%    50%
 73              工业酒精                   2%    50%

 74              禽鸟类皮毛                  2%    50%

 75         头发、眉毛、睫毛及头发制品               2%    50%

 76              魔术玩具                   2%    50%

 77         镶有贵金属的打火机、烟斗                2%    50%
 78         真品艺术画板、雕塑、雕刻品               2%    50%

 79          镶有贵金属的家用工具                 2%    50%

 80              象牙制品                   2%    50%

 81                毛皮                   2%    50%

3.2 对外国投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3.2.1 投资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利比亚主管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利比亚私有化和投资
局(Libya Privatization & Investment Board, P.I.B)。在管理外国投资方
面,其主要职责是鼓励外国资本投资利比亚,并为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给予
支持,具体如下:(1)研究制定本国管理监督外国投资的计划;(2)受
理外国投资的申请并说明具体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项目的法律
条件,为工业经贸部长提出具体建议;(3)受理投资者的投诉或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予以公正地裁决;(4)研究投资立法和法律修订,并对相
关机构提出建议。
   【投资核准】利比亚私有化和投资局负责办理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
在利比亚投资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投资者国籍证明文件;投资者母国最新
工商登记信息;身份证及出生证明复印件;公司组织章程复印件;利比亚
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与利比亚合伙人建立合作关系的批准文件。投资时应
注意:
   第一,利比亚境内的投资项目或者办事处必须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