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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利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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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91页 · 54,99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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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根据《外国投资促进法》的规定,进入利比亚的外国资本,可以以下
几种方式:
(1)可兑换的国外货币或通过正规的银行渠道进来的国外货币的替
代;
(2)项目所需机械、设备、仪器、备件以及原材料;
(3)当地买不到的交通工具;
(4)项目建设或运营所必需的专利技术、发明、证书 、商标和商号
等无形资产;
(5)项目利润和收益的再投资;
(6)入股、买断国有企业。
2003年4月,利比亚首次提出国营企业股份化、私有化的政策,同年
11月正式宣布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计划:对除石油企业外的361家国有
企业(占国有企业的半数以上)进行股份制改革或变卖,将其中261家企
业变为私营企业,利比亚公民和外商享有同等权利,可以投资入股、买断
或其他方式参与投资合作,对这些转型的股份制合作企业或私人独资企
业,利比亚政府给予免税5年的优惠待遇,使企业与政府脱钩,成为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009年,中石油拟收购以利比亚业务为主的加拿大Verenex能源公司
因遭到利比亚政府反对而终止。 该公司核心资产在利比亚47号区块。 根据
此前协议,该公司86.3%产量归利比亚政府所有。最终利比亚实行优先购
买权收购该公司。
3.2.4 BOT方式
BOT是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
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
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利比亚
基础设施一般由国家统一投资、建设、经营,目前尚未有相关政策法规出
台,也未发现媒体有相关报道。
3.3 利比亚关于企业税收的规定是什么?
3.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利比亚现行税收体系是在前政府总人委1970年第44号法令 《所得税和
国防税》基础上,后经总人委1986年第2号法令《房地产税》、2003年第
28号法令《房地产税修修订案》、2004年第11号法令《所得税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