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一:安全问题。利比亚目前安全形势仍不稳定,武器流失严重,
外国人在利比亚经常遭抢劫。
风险二:难以获得正式居留及工作手续。
3.7 外国企业在利比亚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3.7.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利比亚没有宪法,2011年8月,“国家过渡委员会”公布了《宪法宣
言》。目前,利比亚正在组建宪法起草委员会。利比亚的土地法来自伊斯
兰教和卡扎菲的政治哲学绿皮书。绿皮书的经济政策包括:废除土地的私
人所有制,利比亚人被限定拥有一所房屋或一套公寓,以解决住房危机。
3.7.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经外国投资局同意后,投资者通过开发有权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有权
出租或建设用于执行项目房产。
3.8 外国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有何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在利比亚注册的外国公司就可以参与证券交
易。
3.9 对环境保护有何法律规定?
3.9.1 环保管理部门
利比亚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总局,其主要职责是:环境保护的
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根据本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
规划, 研究编制本国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大气、 水体、
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
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
度。
利比亚环境总局联系方式:
电话:00218-21-4870266 / 4871590
传真:00218-21-4870266
网址:www.environment.org.ly
3.9.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