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工作为目的入境和居住
颁发以工作为目的的居住许可,其流程如下:
① 根据用人单位的申请,由劳动和职业培训局颁发劳动或招工许可;
②根据工作许可或应利比亚驻外使馆要求, 入境签证由移民局及各入
境口岸(机场、港口、陆地口岸)给予办理;
② 发以工作为目的的居住许可,需提供下述材料:
——经劳动和职业培训局公证的用人单位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由护照、国籍和外国人事务局开具的500利第收据,藉此分享国
家补贴的各种服务。
——用人单位雇用利比亚人工的保证书, 劳动和职业培训局确定所雇
利比亚人工的岗位。
——雇员的离境保证书, 保证在其与用人单位结束契约关系后一个月
内离境。
(2)外交使团成员、企业家和官方邀请人士的入境签证
依据对外联络与国际合作机构 (公共礼宾司) 发给外交使团成员的函,
以及相关官方机构或邀请单位视情出具的函件, 上述人员可在利比亚各入
境口岸(机场、港口、陆地口岸)办理入境签证。
(3)以旅游为目的的入境签证
①以旅游为目的的入境签证由移民局、 利比亚驻外使馆或各入境口岸
(机场、港口、陆地口岸)签发。需提供下述材料:
——当事人或公司或旅游合资公司的申请。
——公司或旅游合资公司承担旅游者费用的保证书,或不低于 1000
美元或等值可兑换货币的旅行支票,开立以旅游为目的的财务账号,存入
费用,以支付在利比亚的开销。
——个人旅游者,须持有1000美元或等值可兑换货币或有效信用卡。
在入境口岸兑换为利比亚货币。
——离境保证书,无论是个人、公司或旅游合资公司,都要保证在旅
游入境之日起一个月内离境。
②企业家人士、官方邀请人士和旅游者,免交护照翻译件。
上述管理条例之规定, 与现行法律中对驻利比亚外国人的出入境和居
住,在诸如健康、财务等其他方面的规定无冲突。
在任何情况下,所发签证都不得用于非颁发之目的。对任何违反现行
法律之人,一经缉拿归案,相关的强制机关都将对其做出罚款和相应的惩
戒。
未按上述规定入境的外国人,空运、海运、陆运公司应原机遣返并承
担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活动】中资公司在利比亚实施项目期间,尽量不成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