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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摩尔多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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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2页 · 54,06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8

PDF第5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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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摩尔多瓦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6.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6.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摩尔多瓦法律规定,在摩尔多瓦注册的企业形式可以是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公司(开放或封闭)以及其他形式的企业。
根据调整后的相关法律规定, 凡在摩尔多瓦境内正式注册的任何形式的公司, 注册
资本金门槛无硬性要求,同时废止先前的关于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金限制规定。
注册资金的0.5%全部上缴国家财政。 根据新颁法律, 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为: 有限
责任公司为333.83欧元; 合资股份制企业为1236.36欧元。 上述税收数额将根据汇率变化
做出调整。
【外资类型】包括:
(1)流通货币或在摩尔多瓦银行买卖的外国货币;
(2)机械、设备(包括办公设备);
(3) 财产和非财产权, 包括专利知识产权、 商标、 工业设计、 专门技能、 版权等;
(4)有价证券。
6.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摩尔多瓦负责外资企业注册的管理部门是国家注册局,下设地方分局。
6.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需要注册企业的外国自然人或法人首先应该提出建立企业的申请, 但所提供文件有
所不同:
【自然人文件】
(1)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确认已支付的注册费清单。
【法人文件】法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1)投资者本国相关部门发放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外国企业注册证明;
(3)外国企业的创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