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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摩尔多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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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2页 · 54,06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PDF第6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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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得税: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的所得税;
(2)增值税:每月申报;
(3)消费税:只限于销售征收消费税产品的企业,每月申报;
(4)企业职工所得税:每月申报;
(5)企业不动产税:每季度申报;
(6)土地税:7月1日前申报;
(7)商业单位税:季度申报;
(8)城市环境税:季度申报;
(9)交通工具税:根据交通工具排量税率不同,在年检时申报;
(10)社会保险(医疗、养老):每月申报。
6.4.2 报税渠道
企业自行到税务部门申报。
6.4.3 报税手续
企业应提前做好涉及各税种的财务报告, 在规定的报税时间以前将报告呈报税务部
门,经税务部门核准无误后,企业向税务部门纳税,经核准过期而未及时支付税款的企
业,税务部门将对当时企业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或封账。
6.4.4 报税资料
企业根据税种的不同,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呈报不同经营活动报表、 工资报
表等报税文件。
6.5 工作准证办理
6.5.1 主管部门
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的部门是摩内务部下属的移民登记局 (Бюро миграции)。
6.5.2 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在摩尔多瓦就业,需经摩尔多瓦经济部批准从移民登记局领取劳动许可证。
劳动许可证分为两种:定期劳动许可证和永久劳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