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及乌木的任何行为,在马采伐、出口红木及乌木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马达
加斯加多种珍稀动植物亦属于限制类出口资源。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马达加斯加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均有检疫要求, 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
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农产品贸易】根据马达加斯加法律规定,农产品、畜产品进出口须向马达加斯加
农业和畜牧业部(下称“农业部”)提交申请。
【动物检疫】 根据马达加斯加动物检疫规定, 鲜活动物进口商应向农业部下属的动
物检疫部门申请动物进口许可证。 商品入境时, 由驻口岸的动物检疫员查验产地国签发
的原产地证书和动物检疫证及农业部动物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第2004-041号关
于动物进出口管理规定的法令详见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Mad185235.pdf。
【植物检疫】 马达加斯加农业部植物保护部门负责植物检疫工作。 进口植物及植物
产品应向农业部植物保护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 接受设在海关的植检办公室检查, 出示
产品原产地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并准备样品以供植物保护部门检疫。 禁止入
境的植物、 植物产品及有害生物目录, 由农业部长视情发布。2002年10月7日第4735-2002
号关于植物检疫办法的法令详见: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mad159983.pdf。2002
年 10 月 7 日第 4736-2002 号 关 于 植 物 和 植 物 产 品 的 进 口 管 理 法 令 详 见
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mad159986.pdf。
【水产品检疫】鲜活水产品由水产品卫生检疫局(ASH)负责检疫工作并颁发许可
证。2021年8月马达加斯加政府改组,ASH主管部门由农业部变更为新设的渔业和蓝色
经济部。渔业法详见:
https://www.dcn-pac.mg/uploads/loi/5d836f7ded9833bafec7e9f6e7ad5b40.pdf。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马达加斯加实行严格的海关监管制度。马达加斯加《 海关法》规定,
为保证本国财政预算收入, 保护本土农业、 工业和商业发展, 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公布海关税则表,作为《海关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