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有经验的律师或专业中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 注意时限要求。 根据马达加斯加相关规定, 中国劳务人员到马达加斯加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须由企业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工作许可(permis de travail),马达加斯加驻
中国大使馆根据该工作许可签发入境工作签证(时效为30天)。劳务人员入境后,应及
时到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工作签证 (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 。 企业一定要注意劳务人
员的签证时效,在签证到期时如需留任,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切勿持过期签证在马达
加斯加居留。
马达加斯加负责外籍人员工作许可的主管机构是经济发展局(EDBM)。马达加斯
加劳动、就业、公职和社会法部下设劳动者社会保障局(Direction de la Sé curité Sociale
des Travailleurs) , 外籍劳工遇到问题时也可以寻求帮助。 联系电话:00261-20-2255863。
7.4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马达加斯加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
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
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合作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
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
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
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可选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
险、 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
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 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 具
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 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
融机构。 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
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
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相关服务详
情可登录该公司网站:www.sinosur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