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马达加斯加《劳动法》对外国人就业无特别规定,强调所有劳动者不分来源、肤色、
国别、年龄、政治观点、所属工会,一律同工同酬。马达加斯加负责外籍人员工作许可
的主管机构是经济发展局(EDBM)。
5.8 外国企业在马达加斯加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8.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马达加斯加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有土地法》《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所
有土地法》《私有土地法 》等。在马达加斯加,国有土地占有量有限,绝大部分土地属
于私有。
5.8.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马达加斯加《 投资法》第18条规定,外国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不可直接购买土地;可
在无需事先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与马达加斯加公民和机构自由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期限
最长可达99年,并可延续。
5.9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目前,马达加斯加尚未建立证券交易市场。
5.10 环境法律法规
5.10.1 环保管理部门
马达加斯加政府主管环保的部门是马达加斯加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 (网址:
www.environnement.mg),主要职责是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等 ,联系电话 :
00261-34-0562073。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马达加斯加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包括《 环境法 》(Chartedel’Environnement Malagasy)
和《水资源保护法》 (Code de l’Eau)。
涉及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为《 投资与环境和谐法 》 ( Miseen Compatibilitédes
Investissements avec l’Environn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