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职人员在职或离职2年内从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获取不正当报酬的, 将被处
以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4000万阿里亚里罚款或两罪并罚。
(3)公职人员在职或离职3年内在企业中非法任职或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的,将
被处以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2000万阿里亚里罚款或两罪并罚。
(4)公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偏袒的,将被处以3个月
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400万阿里亚里罚款或两罪并罚。
(5) 公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的, 将被处以3个月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100万阿里亚里罚款或两罪并罚。
(6)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人员对公职人员进行贿赂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贿赂人
及中间人将被处以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2亿阿里亚里罚款或两罪并罚。
此外,《反腐败法》还规定,独立反腐败局对腐败案件开展独立调查,有权调取涉
案卷宗、 约谈当事人, 协助司法机关搜集证据, 相关人员不得拒绝该办公室的调查要求。
马达加斯加反对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及机构设置比较健全, 但反腐败的效果尚待提高。
根据透明国际组织报告显示,马达加斯加清廉程度落后于非洲平均水平,在 180个国家
和地区中排名第140位。根据马达加斯加独立反腐败局报告,地方当局、土地管理、司
法、宪兵、教育以及环境领域贪腐最为严重。
马达加斯加新一届政府在施政纲领中宣称,将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反腐败斗争。
拟加强对政府采购程序的评估管控, 推进电子政务发展, 加大对侵吞滥用公共资金官员
的惩处力度。 马达加斯加总统拉乔利纳还宣布政府将任命新的廉政委员会负责人, 提升
公务员招录透明度,设立专门机制处理该领域涉腐案件。打击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加强对虚假合同等问题的监管。 落实公共服务标准, 各级公共机构须在办公场所张贴服
务守则并严格落实。 公共服务费用中应由民众个人负担部分, 应限制在实际成本范围内,
并张榜公布、一视同仁。着力解决老百姓办理批文“跑断腿”的问题,向民众解释有关
程序要求。所有内阁部门均应设立反腐工作机构。
5.12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2.1 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