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司下设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蓝色经济处等。2021年8月,马达加斯加政府改组,将农牧
渔业部拆分并新设渔业和蓝色经济部,体现出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进一步重视。
马达加斯加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 环境法》《投资与环境和谐法》
等。
5.5 企业税收
5.5.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在马达加斯加投资所执行的税收制度包括《普通税法》、海关税则和《免税区及免
税企业法》。
【普通税法】该税法适用于在马达加斯加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投资者。
【海关税则】对于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海关税则将进口税率限制在 5%-10%之间。
【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马达加斯加工业免税区制度始于1989年12月29日颁布的关
于建立马达加斯加免税区的法令,2008年1月出台新版《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Loi N°
2007-037 du 14 Janvier 2008 sur les Zones et Entreprises Franches à Madagascar)。企业可
向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EDBM )提交申请,该局审核批准后,颁发免税区或免税企
业证明书。
5.5.2 主要赋税和税率
马达加斯加实行属人税制,即对所有法人、自然人进行征税。马达加斯加税种大致
分为两大类,即国家税和地方税。国家税由收入、利润和所得税、间接税、注册税、签
证税和保险合同税等构成;地方税则由地产税、酒类许可税和游艺设备年税等构成。
【收入、利润和所得税】
收入、利润和所得税包括所得税、综合税、工资及相关收入税、流动资本所得税和
房产税。
(1)所得税。营业额(不含税)大于或等于 2亿阿里亚里的法人和自然人应根据其
全部收入缴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由按照现行会计法计算的利润减去专项扣除费用和其
他费用后确定的所有收入组成,并对各行业的最低应纳税所得额有明确规定。一般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