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寻求支持
中国企业在马达加斯加开展投资合作中, 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问题, 应及时与项目
所在地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反映情况,以取得支持和帮助。
9.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1)保护责任
中国公民在马达加斯加受到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 遇到中国公民 (包括触
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 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形时, 中国驻马达加斯
加大使馆领事部在中国领事政策、 规定, 以及国际法、 当地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保护。
在马达加斯加中国公民有权请求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馆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及协助。
中国驻马达加斯加使馆领事部:
电话:00261-20-2240856;00261-330788188
传真:00261-20-2240215
地址:Nanisana, Antananarivo, Madagascar
网址:mg.chineseembassy.org/chn/lsfw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24小时):0086-10-12308或
0086-10-59913991
(2)报到登记
中资企业在马达加斯加当地注册后,应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到
中国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济商务处报到备案; 在日常工作中, 应经常保持与中国驻马达
加斯加使馆经济商务处的联络和沟通。
(3)服从领导
中资企业在马达加斯加开展投资合作活动中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 应及时向
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报告。 在处理相关事宜时, 要服从使馆经济商务处
的领导和协调,联系方式见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