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多边、区域和双边经济合作】
多边方面,尼日利亚于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WTO成立时的创始成员之
一。尼日利亚是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制(GSP)的初始缔约国。
区域方面,尼日利亚是非洲联盟( African Union ,简称非盟)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ECOWAS)成员。2019年7月7日,布哈里总统代表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签署了非洲大陆自
由贸易协定(African Continental Free Trade Agreement,AfCFTA)。
双边方面,截至目前,尼日利亚尚未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FTA)。
【优惠贸易安排】
尼日利亚享有欧盟《科托努协定》和美国《非洲增长和机遇法案》( AGOA)所给予的
贸易优惠政策。AGOA已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
【投资和税收协定】
中国和尼日利亚于 2001年8月签署《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该协定于 2010年2月18
日正式生效;中尼于 2002年4月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协定于 2009年3月正式生效。
此外,尼日利亚还与英国、法国、荷兰、罗马尼亚、瑞士、西班牙、南非、韩国、土耳其等
国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已与英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南非、荷兰、菲律宾、巴基斯
坦、罗马尼亚等国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
【辐射市场】
尼日利亚地处西部非洲,经济在全非洲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 GDP占西非国家经
济共同体全部GDP的3/4以上,经济总量位居非洲 前列,人口数量非洲第一,也是西非国家经
济共同体总部所在地,对西非其他国家及全非洲具有很强的辐射力。
3.2 对外贸易
自2019年8月以来,为打击药品、轻武器和农产品走私及维护地区稳定,尼日利亚陆续关
闭其与邻国的陆地边境,这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西非地区的贸易往来。截至 2025年10月,尼
日利亚已逐步开放与贝宁、尼日尔、喀麦隆的若干边境口岸。
【货物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