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4 外资参与当地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尼日利亚1988年颁布的农业政策中规定的林业政策目标如下: ①增加森林蓄积量,搞好
林业生产管理; ②保护森林、保护环境; ③森林更新要超过采伐量; ④合理利用森林和林产
品;⑤防止森林火灾和非法进入森林、不法放牧及违法者对森林的破坏; ⑥营造人工林;⑦
扩大就业机会; ⑧与各国合作发展林业; ⑨开发木质能源有效利用的方法。 1990年政府还发
表了新的国家开发计划,为期 15-20年,每3年修改1次,此间要完成造林、育苗等林业项目
147个,林产工业项目10个,环境保护项目42个。
20世纪60年代以前,尼日利亚就在本国西南部地区开始了苹果榆绿木、铁刀木等树种的
造林试验,但正式开展大规模造林是从引进松树和桉树的60年代以后开始的。
自从《半干旱地区森林资源保护开发计划》实施以来,人工造林得到全体国民的积极响
应,造林技术也显著提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荒漠化的扩大,改良了土壤的水源涵养功能,
积极推进了为增加商品材生产的造林,引起了周边国家的关注。
尼日利亚人工林面积虽没有准确的最新统计数据,但 20世纪80年代营造的各树种人工林
面积为16.34万公顷。主要造林树种是柚木、石梓、缅茄、铁刀木、苹果榆绿木、阔荚合欢、
榆绿木、印度黄檀、赤桉等。另外,尼日利亚只有南部的部分地区有天然林分布,因此没有
开展天然林经营。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和金融投资的规定
5.7.1 证券交易
1995年,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废除了限制外国投资者参与尼日利亚资本市场 的法令,取消
外国资本参与尼日利亚证券投资的限制,外国投资者无需经过尼日利亚财政部的批准便可以
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参与尼日利亚证券市场,且拥有公司资本的比例没有限制。
外国投资者须选定当地证券授权交易商,然后双方商定在当地的银行开户,在投资者向
开户银行账户汇入资金后,开户银行出具《资本输入证书》( CCI),然后投资者就可以通
过授权交易商进入证券市场参与证券交易。
外国投资者在获取 CCI后,就自动享有把外汇汇出境外的资格。外国投资者退出证券投
资时,可凭借 CCI向境外汇出税后收益等外汇,包括:投资产生的股利和利润、外国贷款的
还款、投资的售出或清算所获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