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ustoms.go.th/content_special.php?link=list_abstract_tb.php&ini_content=absdb_prohibited_g
oods&ini_menu=menu_goods_control_permit&lang=th&root_left_menu=menu_goods_control_permit&le
ft_menu=menu_goods_control_permit_160930_01
【进口管理】
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
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
【出口管理】
泰国除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
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
【政府采购】
泰国尚未加入 WTO《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依据2017年《公共采购和
供货监督法》,财政部总审计厅(CGD)负责监督法律实施。泰国政府采购是分散体制,
各部门均依职权进行采购。外国供应商不能直接参与政府采购,必须向 CGD申请注册。
注册企业必须是泰国法人,必须在泰国具有办公室,泰国籍董事必须达到半数以上。政
府采购必须给予政府扶持领域的泰国供应商优惠待遇,如农业生产、农民合作社、中小
企业、弱势群体、教育机构,等等。优惠待遇通常通过特定采购方式实现。 2017年《公
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取消了价格优惠规定。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泰国商品检验相关法律主要为《国家标准化法》( 2008)、《工业产品标准法》( 1968)
及其修订(2019)、《食品法》(1979)、《农业标准法》(2018)、《动物疫病法》(2015)、
《动物饲料质量控制法》( 2015《植物检疫法》)、( 2008《植物法》)、( 2007《植物进口)、
检疫规章》等。
泰国工业部 下属的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 STII)负责标准和技术法规,其它相关部
门还包括商业部、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泰国对 147种工业产品实行
强制性标准,包括化学品、机械设备、机动车、电器、电力装置、医疗设备、建筑材料
等。相关链接:https://www.tisi.go.th/website/standardlist/comp_thai/th。
泰国动植物及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律包括食品按风险程度分为四类,需要满足各自
不同的注册、标签和保准要求。相关监管机构包括农合部下属的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
局(ACFS)、农业厅、畜牧厅、渔业厅和公共卫生部下属的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