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项目,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必须由泰籍人控股,外籍人投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9%。外
籍公司若希望直接开展此类业务,必须取得外商经营许可证(Foreign Business License,
FBL) 。申请FBL 需向泰国商业部(DBD)提交包括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系列材料,在
外商经营许可证获批前不得开展业务。
此外, 泰国对外国承包商在投标、 经营业绩等方面还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
件。外国承包商使用外汇资金受当地《外汇管理法》严格管制。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进口材料等方面基本采用国际标准。
(2)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5.10.2 禁止领域
从法律方面看, 除关于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外籍人不得控股的要求外, 泰国未针对外
国承包商在承包工程领域做出限制规定。 但在实际操作层面, 泰本国工程承包商在项目
招标中(尤其是政府公共项目)占有天然优势地位。总体上看,建筑承包工程行业属于
非鼓励外籍公司从事的行业。
5.10.3 招标方式
泰国的承包工程项目可分为两类: 一是国家投资的公共项目, 通常采取电子竞标 (E-
Auction) 的方式由泰籍法人参与投标, 仅有少数项目采取国际招标的形式; 二是私人投
资的工程项目,目前通行的国际招标、邀标和议标等招标形式均有采用。私人项目一般
选择与业主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商承建,近年来通过议标合作的情况比较多见。
5.10.4 验收规定
(1) 当地对工程建设过程、 工程验收等相关规定。 泰国当地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
执行各项材料、设备提前报审,留存文字、影像、试验及环保报告等各类过程资料,首
先进行现场实体验收, 通过后逐一核查各类提报资料, 监理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无异议、
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验收。
(2) 当地对于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免责的相关规定。 泰国当地工程严格执行泰国
工业标准局的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定了各类主要材料、设备的厂商和技术参数。
泰国有一些相应的国标,但是并不健全,有时候会要求使用英标、美标、欧标,甚至日
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