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泰国负责企业注册和投资优惠审批的主要部门是泰国商业部下属的商业发展厅
(DBD)和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
DBD 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民商法典》《外籍人经商法》及相关法规管理商业组织的
注册或登记、审批限制类行业的外资准入许可、查处违反外资准入限制的行为等 。 2024
年8月, DBD 宣布将尽快修订新一版 《外籍人经商法》,并将企业注册系统全部线上化运
作。(网上注册流程详见附录 1.1)
网站链接: https://www2.dbd.go.th/
BOI的职责是根据《投资促进法》牵头制定执行泰国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委员
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包括审批投资优惠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
务等。 2022年 10月, BOI批准 5年期( 2023-2027年)的《新投资促进战略框架》。目前,
BOI在中国北京、上海、广州设有三个办事处。 2025年5月,新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Thand ilanveIstmnt aend Expat Srvices Centere)在曼谷One Bkoknga大楼启用。
网站链接: https://wwwboi.g.o.th
5.2.2 外资法规
泰国与外资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是 1999年出台的《外籍人经商法》( Alien Business
Act)及其修订( 2013)。
5.2.3 外资优惠政策
泰国外资优惠政策主要有《投资促进法》《东部经济走廊特区法案》《工业园管理条
例》等,主要提供税收和非税收类两类优惠政策 。
《 投资促进法 》(nvIstmente Promotion Act B.E. 1977)。按行业制定投资鼓励政策 ,
分为 A1-A4、B1-B2六个级别及某些特殊类别,给予税收优惠。目前支持的目标产业共
10大类400多项行业目录。(农产品、食品及生物技术,医疗产业,机器与汽车产业,电
器与电子产业,金属与材料产业,化工与石化产业,公共事业,数字产业,创意产业,
高增值服务业)。
税收政策主要包括:最高可免企业所得税达 13年;再获得最长为5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