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交易。
链接入口:
https://www.mdes.go.th/law/detail/3616-ELECTRONIC-TRANSACTIONS-ACT--B-E--
2544--2001-
(4)数字平台服务经营法令
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下属的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ETDA,Electronic Transactions
Development Agency)于2022年12月发布《须申报的数字平台服务经营皇家法令》,并于
2023年8月发布补充法令,要求在泰提供服务的数字平台运营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国电
子交易发展署申报备案。该规定涉及范围包括以网站、APP 等形式提供数字服务的平台
企业,服务类型涵盖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地图、音像服务、云服务等能够
连接终端用户的信息服务。相关平台申报备案时,须按要求提供服务类型、性质、渠道、
收益、用户分类、投诉处理等信息,此后每年还须更新申报在泰国发生的交易额、用户
数等。另外,在泰国以外运营的数字平台,如向泰国境内提供服务,也必须申报,并以
书面方式指定在泰联络人。对于未按要求申报的平台,泰国政府将中止其在泰国提供的
数字平台服务,并有权处以刑事处罚。
2025年7月,泰政府根据 2022年12月法令第18条和第20条内容进一步发布补充法令,
明确19家在泰经营的具有“商品市场”性质的数字服务平台名单。该类平台涉及销售或
推广需经标准认证的产品,对金融及商业安全、电子数据系统、公众利益等构成特定风
险,须严格履行申报和风险管理义务。该法令自2025年7月10日起生效。
经泰政府评估被列入特殊监管的19个平台包括:虾皮( Shopee)、来赞达( Lazada)、
One2Comc.ra、Grba、Kideea.com、EASI-AUCONTISYSTEM、NLIE SHONGPPI、阿里
巴巴(Alibaba)、Nocnoc、速卖通( AliExpress)、Thisshop、Rkmaoa、淘宝(Tobaao)、
SCGHome、ONESAM IApplication、RPdylastiaeAuctionc、ROOTSplatform、特木(TEMU)、
Beya。
涉及上述领域业务内容的中资企业应及时按照泰方法律法规完成备案申报手续,依
法依规开展在泰业务。如对法规执行细则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泰国电子交易发
展署预约咨询:电话: 0066-2123 1234;邮箱:sv-dps@etda.or.th。
公告及法令原文链接:
2022年12月发布的《须申报的数字平台服务经营皇家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