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泰国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泰国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泰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8页 · 71,59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1

PDF第91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面价值的股票;且规定发售股票的票面价值须在5铢或5铢以上。

  泰国《公司法》具有一些特殊性。对于无投票权的股份,无论是普通股还是优先股,

都不允许发售;原始授权资本股份必须要全额认购。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与设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程序很相似。1992年的《公

众有限责任公司法案》中的条款规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可转化为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向公

众发售其公司股票。其他区别在下表中列出:

             附表1-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公众有限责任公司比较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公司发起者的自然人最低数(人)            3            15

       最低持股人数(人)               3            15

     发行计划书的公众认购股份             禁止           允许

     发行计划书的公众认购债券             禁止           允许

       注册费用(泰铢)           5500(一次性收费)  1000(每百万泰铢)

资料来源: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合营/合作公司】

  通常情况下,合营/合作公司指的是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或法人签署联合备忘录/协议

来共同运作一项事业。在《民法》和《商法典》中未将其认定为一个法律实体。然而,

在《税收法典》中,将合营/合作公司的收入纳入公司税收之下,并将其归类为一个独立

实体。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在外国法律下成立的公司可在泰国设立其分支机构。在泰国经营,外国分支/机构应

注意其经营的产业类别,若该经营范围涉及到《外籍人经商法》规定的保留类别,须向

商业部申请经营许可证,以及确保其符合《外籍人经商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如,作为批准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外资营业执照的条件之一,外资公司必须注入

泰国的注册资本最低不能少于200万泰铢。但是,如果内阁法案有特殊规定,这个数目也

可有所变化。分支机构存在期限可为无限期,直至其自行解散之日。

  【外国公司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