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阿联酋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联酋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0页 · 66,08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PDF第61页文字

正文模式
质、工作地点、类型、工资等。除非经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批准,标准劳动合同不得更
改、替代或新增条款。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劳务保存,一份雇主保存,第三份交相应的
酋长国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 (确保自己手中要有一份合同, 并在整个合同期间妥善保
管)。雇主应在雇员到达阿联酋的60天之内为雇员办妥劳工卡。如果雇主没做到,雇员
在此期间工作就违反了阿联酋雇佣外籍劳务的法律,雇主将被处以罚款。所以,雇员如
在60天之内没有得到劳工卡, 应向有关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报告, 以便人力资源与本
土化部门对雇主采取必要的措施。 劳工卡有效期为3年, 如果雇佣双方表示满意, 可以更
换同等期限的新卡。更新必须在到期日后的60天内完成。超过60天期限的,除非雇主能
够向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提交其所能接受的司法档, 才能继续得到更新。 即便人力资源
与本土化部同意继续更新,也要收取相当于罚金 数额的延迟更新费用。劳工卡过期后,
不得继续在阿联酋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将由阿联酋的相应医务机构出具劳务人员未患重大疾病的体检证
明,证明其身体条件适应他所从事的工作。
雇主应承担有关雇佣合同及劳工卡费用, 以及未及时办理或更新劳工卡的罚金。 劳
务人员在阿联酋境内迁移时,应随身携带劳工卡。
如果劳务人员由于未及时更新劳工卡受到歧视待遇, 而雇佣关系依然存在, 劳务人
员应向雇主提出更新要求。 如雇主未予反应, 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建议劳务人员应向有
关劳务部门反映,以便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对雇主采取必要的措施。
【定期回国规定】
外籍劳务人员服务期满后应迅速离开阿联酋, 否则属于非法居留。 雇主要采取如下
措施,以确保本企业雇员中不发生非法滞留:
(1) 取消工作许可, 将他们遣返至原处或双方同意的其他地方, 由雇主承担遣返费
用;
(2)如果劳务人员转换担保为其他雇主工作,由新雇主在服务期满后承担遣返费
用;
(3)由于劳务人员的原因解除合同,如果劳务人员有能力的话,遣返费用自负;
(4)如劳务人员死亡,棺材及运费由雇主承担。
【低薪劳工住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