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1990年7月25日实行新宪法。1997年7月,斐济通过1990年宪法修正案,修改
了有关歧视印度族政治权利的条款,并于1998年7月正式实施。1999年5月,斐济首次根
据1997年宪法举行全国大选。2000年政变期间,1997年宪法被废除。2001年斐济上诉法
院判决该宪法仍有效,并得到大酋长委员会、时任总统伊洛伊洛等组织、政要的承认。
2009年4月,伊洛伊洛总统宣布废除宪法。7月,斐济临时政府总理姆拜尼马拉马宣布“国
家发展和恢复民主路线图”,并于2013年9月经奈拉蒂考总统签署并颁布新宪法。《斐济
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斐济的政府体制,规定了国家的三个独立的权力机构——立法机关
(或议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议会】斐济议会由斐济人民选举产生,是国家的立法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一
院制。每4年举行一次议会选举,仅设全国范围单一选区,年满18周岁的斐济公民有投票
权。在议会占最多席位的党派领导人出任政府总理。本届议会于 2022年12月选举产生,
设 55 名议员,现任议长菲利莫内·吉托科(Filimone Jitoko),于2024年 11月12日当选。
副议长莱昂娜·萨鲁萨鲁·艾瑞艾瑞塔布阿( Lenora Qereqeretabua)。
【大酋长委员会(The Great Council of Chiefs)】是历史上形成的斐济族社会体系中
的最高议政机构。根据原宪法和《斐济族人事务法》,该委员会经与总理协商后,提名
和任命总统、副总统。2008年2月,姆拜尼马拉马总理自任大酋长委员会主席。2012年3
月,姆拜尼马拉马宣布取消大酋长委员会。2023年5月恢复并举行首次会议。
【政府】斐济政府实行内阁制,由议会多数党组阁。本届政府于 2022年12月宣誓就
职。2025年11月3日,斐济总理西蒂维尼·兰布卡(Sitiveni L. Rabuka)宣布对政府部门
进行重大重组,以精简运作、提升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重组后的内阁现有22名内
阁部长,主要包括:总理兼外交和对外贸易部、公务员部和公共企业部长西蒂维尼·兰
布卡(Sitiveni L. Rabuka),副总理兼旅游和民航部长维利亚姆·罗戈伊布鲁·加沃卡
(Viliame Rogoibulu Gavoka),代理检察长和司法部长西罗米·多科尼瓦卢·图拉加(Siromi
Dokonivalu Turaga),财政、商务和商业发展部长埃斯罗姆·伊曼努埃尔(Esrom Immanuel),
土地和矿产资源部长菲利莫尼·沃萨罗戈( Filimoni Vosarogo)等。
斐济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详情见附录 1。 (斐济政府网站: www.fiji.gov.f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