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外商投资的方式】 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在当地经营, 外国 “自然
人”与外国企业对斐济投资享受同等待遇。也可以选择兼并、收并购当地企业进行经营
活动。
斐济《公司法》中有关于企业并购的相关规定,但尚无针对外资并购的专门法律法
规。 目前, 外资收并购当地企业的要求请参考斐济投资局编写的 《投资指南》 中关于 “更
改股东结构/接管现存企业”条款,需提供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的信息:
(1)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2)股东/董事表决签字件的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有效副本。
(3)由新股东/董事所在国有关机构出示的,其在至少过去1年里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有效副本。
(4)其他税收、保险、工商等信息。
详询斐济投资局(Investment Fiji)。
【有关外商投资建设开发区等的规定】斐济暂无有关外国投资建设开发区、出口加
工区或工业园区的规定。
5.2.4 安全审查的规定
《2010年商业委员会条例》通过后,斐济的商业委员会负责反垄断的监管和处罚事
宜,主要针对市场垄断、竞争抑制、价格控制、食品和公用事业企业进行监管。
5.2.5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2006年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法案》(PPP法案)因为包含某些阻碍投资的限制,
于2016年废除。2019年颁布《PPP政策框架》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实施指南》。
【适用条件】根据《PPP政策框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项目可采用PPP协议:
(1)具有重大投资价值。 通常只考虑2000万斐元以上的项目, 但也会根据重要性考虑
规模较小的项目;
(2)产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和全面地界定,并在实践中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