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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科威特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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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6页 · 57,64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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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科威特仍在实行代理制, 在科威特实施工程项目的中资企业都有各自的代理, 环
保评估工作一般需要交由当地代理与KEPA合作来完成。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目前,科威特没有专门反对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 2016年,科威特颁布第2号法令
《建立反腐败总局及资产负债披露法》,正式成立科威特反腐败总局,负责处理腐败案
件。2016年第2号法令适用于内阁大臣、 议会议员、 最高司法委员会委员、 市政议会成员
以及其他政府机构或组织领导或管理人员。 要求官员进行资产和负债披露, 并对不当得
利行为进行了界定,即受本法管辖的官员,因为担任某一职务,其本人或子女等的任何
不合理财富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包括金融犯罪、洗钱、收受汇率等行为。根据不当得
利性质不同,相应的惩处措施包括免职、罚款500-30000科第,不超过3年监禁等。
科威特反对商业贿赂相关法律原文链接:
https://kdipa.gov.kw/wp-content/uploads/2022/08/Law-no-2-of-2016-On-Establishing-
Kuwait-Anti-Corruption-Authority-and-the-Provisions-on-Disclosure-of-Assets-and-
Liabilities.pdf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外国公司如果想参加科威特面向国外公司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 投标人必须作为合
格的承包商在投标委员会完成注册, 科威特投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财务及技术能力进行
分类,外国公司必须有科威特代理或合作伙伴才能进行投标。 2024年1月,科威特通过
《公共招标法》修订案,允许外国公司在科威特设立分公司,直接参与公共招标,无需
通过当地代理人或合作伙伴,但该法案尚没有出台配套的执行和监督措施。此外,在项
目执行阶段,仍需委任科威特本地代理人处理运营事务,如劳务管理、材料采购和行政
手续等。
5.10.2 禁止领域
科威特对石油上游产业的投资不对外国企业开放, 但石油及其他行业的服务和承包
工程项目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