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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影响实际注册后的纳税申报)。
附录1.4.4 报税资料
纳税申报均通过本地顾问提交,提交阿语纸质版纳税申报表。
有关税法的查询可访问科威特财政部官网(mof.gov.kw)。
附录1.5 工作准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负责外国人赴科威特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为科威特内政部移民局。 外国人必须取得
工作许可才能在科威特工作,一般的商业访问签证或者旅游签证是不允许工作的。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科威特实行保人制度,对外籍人员在科就业的规定如下:
(1)必须由科威特人(项目业主或用工个人)向 科威特人力资源总局申请用工指
标;
(2)人力资源总局根据项目规模进行审批。指标下达后,由保人出具邀请函;
(3) 劳务人员须在本国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证明、 公证、 本国外交部认证和
科威特驻该国使馆认证之后,办理赴科威特签证;
(4) 劳务人员到科威特后要再次体检, 不合格者将被退回。 合格者需办理工作签证
和长期居留身份证。科威特规定,申请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年龄必须是18岁以上、60岁
以下,且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包括艾滋病、肝炎、疟疾等)才能获得科威特居留许可;
(5) 劳务人员离开科威特时, 不论合同是否到期, 都要经保人同意, 在撤销长期居
留签证且办理离境签证后才可离开。
附录1.5.3 申请程序
申请工作许可的主体是雇主,雇员需要做健康检查。
附录1.5.4 提供资料
办理科威特工作许可需要提供:①填写完整的申请表;②雇员的护照复印件;③由
工作检查部门出具的经鉴定的工资转移证明副本; ④某些特殊技术岗位还需要提供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