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企业管理、投资促进等各类培训;
(3)提供各类商业和经济信息;
(4)在各类国际论坛上代表马私营部门发声。
5.2.2 外资法规
【投资和出口促进法】2012年7月, 马拉维颁布实施 《投资和出口促进法》 (Investment
and Export Promotion Act 2012)。该法案确定了马拉维投资贸易中心在投资管理与服务
方面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优先鼓励投资领域,制定了投资证书申请及颁发基本程序。法
律文本详情可点击https://www.mitc.mw/index.php/downloads.html进入“法案”板块搜索
查询。
【投资证书】 马拉维《投资和出口促进法》规定,所有投资者在马拉维投资前都
必须向马拉维投资贸易中心申请办理投资证书。投资证书获批后, 马拉维投资贸易中心
将协助投资者办理其他事宜,包括公司注册、居留许可、投资优惠政策、获取土地以及
投资者可能面临的其他事宜。所需材料主要有:
(1)填写完整的投资申请表;
(2)具体的项目方案或商业计划;
(3)公司注册证书;
(4)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副本;
(5)股东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影印件。股东为其他公司的,提供该持股公司的
成立证明;
(6)外籍人士所担任职位的简要说明;
(7)项目概要(3-5页的项目摘要,将送交环境事务署,以决定项目是否需要进行
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马拉维投资贸易中心下设的内部审批委员会 (IAC) 对项目的批准或拒绝进行评估。
投资者申请办理投资证书时,需交200美元手续费;申请获得批准后,需要交800美元的
签发费(现金美元或等值的克瓦查)。投资证书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5.2.3 外资优惠政策
目前,马拉维没有专门的外资法规,没有单独制定外资优惠政策,已颁布的所有投
资优惠政策均同时适用于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