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马拉维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马拉维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马拉维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7页 · 49,2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正文模式
的指引,向MITC提出用地申请。
5.9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按照马拉维1990年颁布的《资本市场发展法令》有关规定,允许外资公司采取股票
认购等方式从事证券交易。
5.10 环境保护法规
5.10.1 环保管理部门
马拉维环保管理部门为自然资源部, 其下属的环境事务局为环保监督的具体执行部
门,主要承担环境评估与污染控制、环境规划监测和研究、环保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生
物多样性保护等职责。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马拉维《环境管理法》(Environment Management Act )于1996年颁布实施,后又
于2017年进行修订,规定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宗旨、环保部门的职责、环保标准规范、污
染防治措施等内容,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2008年,出台《环境废物管理和卫生
条例》(Environment Waste Management And Sanitation Regulations),对污水、固体废
物、危险性废物等污染物的处置方法和规范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出台《环境管理化学品
和 有 毒 物 质 管 理 条 例 》(Environment Management Chemicals And Toxic Substance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的管理要求、 处置规范等内容。
以上法律文件均可登录马拉维法律信息研究所网站(https://malawilii.org/)搜索查询。
5.10.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马拉维现行的《环境管理法》,明确了大气、水体、土壤、河流、山岭等环保技术
标准的制定部门, 由马拉维环境事务局依此实施环境监管。 该法案还规定了各种违规行
为的处罚标准,例如违规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将被处以5000万克瓦查罚款和
15年以下监禁;违规从事化学品、危险物质及废物运输的,将被处以5000万克瓦查罚款
和15年以下监禁;违法破坏生物栖息地,影响生态环境的,将被处以2500万克瓦查罚款
和12年以下监禁等。
5.10.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