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主管部门
马拉维主管外国人工作准证审批的部门为马拉维移民局。
6.5.2 工作许可制度
为保证本国公民获得更多就业机会,马拉维对外国人在马工作实行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在马工作必须获得工作准证。同时,为解决某些行业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政府允
许在一些人力资源短缺行业及其主要岗位雇佣外籍员工, 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向所
需要的外国专业人才发放工作许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推动本国经济发展。为维护
投资者利益, 并确保投资者能够雇佣到高素质人才, 马拉维政府承诺将满足投资者对外
籍员工需求。
除重要岗位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请临时岗位就业许可,但必须符合四项条件: (1)
拥有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2)具有一定工作经验;(3)属于相对比较重要的岗位;
(4)在当地难以找到的专业人才。临时岗位初始期限为3年或依据用工合同期限计算,
如果时间不够可再续延3年,但总计不能超过6年。同时,对于临时性岗位空缺,任何公
司、机构在雇佣外籍员工之前必须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广告。
按政策规定, 除非获得雇佣单位同意和移民局批准, 就业许可持有人只能从事所规
定职业;允许其将工资纯收入的三分之二汇到国外;续延必须提前 3个月并提供全部有
关信息;临时岗位工作许可到期后,持有人必须停止工作并离境,否则雇佣单位将要受
到处罚。
6.5.3 申请程序
工作许可申请程序首先由雇主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然后由移民局提交给由国土安
全、劳工、贸工、投资促进、移民等主管部门组成的工作许可委员会审批。审批将在40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雇主提出申请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自己需要专业人才;另外,如果
雇主是外国公司则必须出示投资证明,投资额在 10万美元的将自动给予2名工作许可配
额,然后每增加10万美元投资便增加1名工作许可配额。
6.5.4 提供资料
申请工作许可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投资者申请重要岗位就业许可批准证书必须
向就业许可审批委员会出示投资证明、 雇主企业的业务计划书、 拟雇佣人员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