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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葡萄牙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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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4页 · 81,70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6

PDF第5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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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葡萄牙的海关管理由财政部管辖的海关税务总局负责。 葡萄牙执行欧
盟统一海关及关税政策, 进口货物需要交纳进口税和增值税后才可进入欧盟市场。 对于
源自发展中国家的货物,欧盟实行普惠制原则,凭借原产地证明(Form A)可享受优惠
关税。 葡萄牙增值税根据产品类别分为标准 (23%) 、 普通 (13%) 、 优惠 (6%) 三种。
当货物进入欧盟报关时, 通常需要提交以下单据: 海运提单、 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
装箱单、原产地证明(Form A)。
根据产品类别,欧盟海关还需查验以下文件:许可证,仅对限制类产品;申报单,
用于监控类产品统计;证书,包括产品质量证书、动植物卫生检疫证书、农产品类卫生
证书;单一管理文件(Single Administrative Document),包括欧盟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
物证明性文件,主要用于货物在欧盟境内流通查验,由进口方办理。
葡萄牙现有贸易形式还包括:海关免税仓库、来料加工、境外加工再进口、临时进
口等。
【关税税率】 葡萄牙遵照欧盟统一规则征收关税。 欧盟成员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单项
的关税优惠政策,包括对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的协议关税和普惠制( GSP),
以及在自由贸易区协议框架下的互惠安排(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墨西哥、智利、
南非等)。
如欲了解各主要商品关税税率,以及具体商品,请登录欧盟关税系统网站:
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dds2/taric/taric_consultation.jsp?Lang=en
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葡萄牙对国内投资和外来投资的政府主管部门是经济和国土融合部, 主要负责制定
与投资相关的产业政策。葡萄牙投资和对外贸易署(AICEP)的职责包含管理和指导葡
萄牙关键行业的投资,提升葡萄牙国际竞争能力及知名度,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有投
资意向的外国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
5.2.2 外资法规
《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 于2020年10月10日生效, 旨在保护欧盟公司和关键
资产, 特别是在健康、 医学研究、 安全和公共秩序必不可少的生物技术和基础设施方面。
遵循这一指导方针, 一些成员国已经宣布采取措施, 对欧洲的外国投资审查采取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