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葡萄牙央行统计, 外国企业在葡萄牙投资多采用对现有公司实行部分或全部收
购、利润再投资等形式。葡萄牙准许任何形式的外来投资,参照并执行欧盟统一标准规
定的外国投资方式。
【需审批的并购项目】 当企业收购或兼并达到以下标准时, 应提请欧盟委员会审批:
标准一:
(1)参与并购的所有公司的全球年营业额合计超过50亿欧元;
(2)在欧盟范围内有至少两家公司的年营业额均超过2.5亿欧元。
标准二:
(1)参与并购的所有公司的全球年营业额合计超过25亿欧元;
(2)至少在欧盟三个成员国的年营业额均超过1亿欧元;
(3)上述第(2)项下的三个欧盟成员国中每一国至少有两家公司的年营业额均超
过2500万欧元;
(4)在欧盟范围内有至少两家公司的年营业额均超过1亿欧元。
未达到上述规模的并购可按照葡萄牙外资并购审批流程进行, 可能会受到葡萄牙竞
争管理局的监管。
【外资并购的主要手续及操作流程】(1)出售方发布公告;(2)有意收购方企业
给予关注和研究, 认为有收购价值后, 向出售方提交意向性报价; (3) 出售方认为报价
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双方进入细节谈判、澄清和尽职调查阶段;(4)有意收购方投标,
提供约束性报价; (5) 双方确定收购结果。 收购方企业可事前咨询当地律师机构和专业
财务咨询中介机构,获得其帮助。
据了解, 中资企业可能因为投资回报前景不明朗或收购价格、 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
致而终止并购流程, 但目前尚未出现中资企业开展收购遭到当地政府或社会团体等第三
方恶意阻挠的情况。
2010年以来,葡萄牙为应对主权债务危机,开始实施国有企业私有化,出售国有企
业股权。如果想成为战略股东,在董事会占据席位,须获得政府支持,否则只能成为一
般性财务投资者。当时规定,行业内外国公司购买的股权不能超过公司全部股权的5%,
跨行业收购的股权限额可放宽到10%。但中国三峡、国家电网在2012年分别收购葡萄牙
电力公司21.35%股份和葡萄牙能源网公司25%股份后, 其股权限制经个案批准均已放宽
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