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50号《环境法》,由叙利亚环境事务总局负责建立规范的环境
要素评估标准,制订环境影响评价的准则及必要程序。具体内容参见叙利
亚第49号《环境法实施细则》和《叙利亚国家环境战略及其实施规划》等
相关规范。
5.9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9.1 许可制度
叙利亚法令规定与叙利亚国营公司签订承包工程合同 的外国公司和
机构必须有在叙利亚注册的商务代理。
5.9.2 禁止领域
叙利亚政府未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工程的领域。
5.9.3 招标方式
叙利亚承包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标进行, 但有时由于招投标做法不规
范,也会出现屡次招标或废标现象。
内战之前,叙利亚招标信息通常在官方报刊及招标信息报上公开发
布。内战以来,由于美欧对叙利亚制裁导致外汇储备降低以及税收下降等
影响,叙利亚政府及国有企业发布的招标数目急剧下降,2013-2017年间,
政府几乎暂停了所有大型投资项目的招标以降低支出。2018年起,叙政府
为启动重建,吸引外资,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工作,一般
通过电力部、能矿部、内贸部等公开发布标书,要求投标者递交以欧元计
价的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等。 但由于美西方单边经济制裁, 银行汇路不通,
叙政府外汇短缺而部分支付叙镑等多种原因, 外国投资者寥寥, 多次流标,
项目多无实质进展。
5.10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0.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叙利亚《工业产权法》涉及内容包括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
计和模型、临时保护的集市和展览、商业和工业奖金、不公平竞争和知识
产权代理人活动,并对违法者进行制裁。
2006年6月6日,叙利亚内阁通过新的《知识产权法(草案)》,其主要
内容如下:
(1)详细规定不同种类商品或服务商标的申请、公布、异议以及上
诉的要求和程序;明确根据《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并指定叙利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