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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叙利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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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71页 · 43,63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3

PDF第63页文字

正文模式
9. 中资企业/人员在叙利亚如何寻求帮助
9.1 寻求法律保护
中国企业在叙利亚开展业务,要做到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在遇到纠
纷时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捍卫自己的权益。但在一般情况下,尽可能不
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争取庭外调解。另外,叙利亚当地法院不接受任
何境外法院的仲裁。若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时,在选择律师时一定
要了解掌握对方的声誉、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选好律师对案件的解决具有
十分重要的作用。
9.2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叙利亚政府重视吸引外国投资, 中国企业在叙利亚投资合作中要与叙
利亚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反映遇到的
问题,寻求叙利亚有关部门的支持。如遇突发事件,除向中国驻叙利亚大
使馆经商处、 公司总部报告以外, 应及时与叙利亚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取得支持和帮助。
9.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中国企业在进入叙利亚市场前, 要征求中国驻叙利亚大使馆经商处的
意见,投资注册后按规定到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并定期与使馆经商处保
持联络。叙利亚属战乱国家,企业参与当地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项目,应
服从相关政策管理, 切不可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与外方签署具备法
律效力的协议。要密切关注驻叙大使馆发布的安全风险提醒信息,切勿前
往有战争和恐怖袭击风险地区旅行经商。如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
及时向使馆报告, 使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中国公
民实施保护。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安排和协调。中国驻叙利
亚 大 使 馆 领 事 部 可 以 提 供 的 帮 助 请 查 询 以 下 网 址 :
sy.chineseembassy.org/chn/,领事部电话,00963-11-3316688,领保值班手
机,0944265018。 中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与服务24小时热线:0086-10-12308、
0086-10-59913991。
中国企业在叙利亚投资合作中, 中国驻叙利亚大使馆经商处能够提供
的帮助请查询网址:sy.mofcom.gov.cn; 电话:00963-11-6133008、6133086;
传真:11-6133019;电子邮箱:sy@mofcom.gov.cn。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叙利亚地处中东热点地区, 周边地区的任何矛盾和冲突都会对叙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