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企业间经贸团组互访频繁, 保方积极性不断提升; 经济合作形式不断丰富, 合作
领域继续扩大, 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 双边贸易保持增长, 但总额仍相对较小。2024年
中保贸易克服各种影响,基本保持稳定。
3.5.1 双边经贸协定
1952年, 中保签订了两国政府间第一个贸易协定, 实行政府间记账贸易方式。 从1991
年开始改为现汇贸易方式。1985年, 中保两国成立了政府间经济、 贸易及科技合作委员
会(自2007年第13届改为经济合作委员会),该委员会迄今共举行了18次会议。其中,
第18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
1989年6月,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
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 ,2007年6月, 两国签署附加议定书;1989年11月, 两国签署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
偷漏税的协定》 ;1990年10月, 两国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政府贸易协定》;2002年7月,两国签署《关于修订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
偷漏税协定议定书》 ;2006年11月, 两国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
政府经济合作协定》。中国未与保加利亚签订货币互换协议。
入盟后, 保加利亚全面执行欧盟共同贸易政策, 关税降低和贸易规范化为双边经贸
关系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由欧盟发起的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 反
补贴、保障与特保措施)也限制了部分中国产品进入保加利亚市场。
3.5.2 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数据,2024年中国与保加利亚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0.5亿美元,同比下降
3.9%。 其中, 中国向保加利亚出口额28.3亿美元, 同比增长7.1%, 前五大出口产品主要: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
垫、 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 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 发光标志、 发光铭牌及类似品、
活动房屋, 塑料及其制品, 光学、 照相、 电影、 计量、 检验、 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中国自保加利亚进口额为12.2亿美元,同比
下降22.5%,前五大进口产品主要是:矿砂、矿渣及矿灰,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
食品工业残渣及动物饲料, 铜及其制品, 盐、 硫磺、 泥土及石料、 石膏料、 石灰及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