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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保加利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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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7页 · 58,69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6

PDF第5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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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PPP领域法规】
2012年6月,保加利亚国民议会表决通过《公私伙伴关系法》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Act,简称“PPP法”),系统规定了公司伙伴关系(或称公共和私营部门合
作制)的定义、适用产业、特许经营年限、PPP程序、合同签署、执行和终止、争端解
决和行政处罚等内容。BOT作为PPP模式的具体形式受该法规制。该法于2013年1月1日
起正式实施。
【PPP适用领域】
根据PPP法规定,PPP模式主要适用于以下领域:
(1)基础设施领域,如停车场、车库、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街道照明系统、安保
监视系统、绿化区、公园建设等。
(2)社会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和休闲设施、监狱、社
会救助、公益性住房及其他行政服务设施等。
PPP法允许授予私营合作方5至35年的经营权,但私营合作方须承担部分或全部融
资义务及其他风险, 公共合作方不保证私营合作方获得投资回报。 符合保加利亚 《特许
经营法》规定的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 《地下资源法》规定的项目、以及符合《公共采
购法》规定的公共采购项目不适用PPP模式。
【运用PPP模式的主要国家及案例】
目前,在当地开展PPP模式合作的外资主要来自美国、葡萄牙等国,还包括国际金
融公司(IFC)、欧洲投资银行(EIB)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项目。典型的案例是美国
国际发展署和保加利亚交通主管部门采用 PPP模式长期特许经营瓦尔纳和布尔加斯 机
场。
5.3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5.3.1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
在保加利亚, 数字经济通过各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而进行横向监管, 即每个决策机构
都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数字化转型政策, 但数字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 服务数字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