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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保加利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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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7页 · 58,69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PDF第6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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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保加利亚自动按照直线折旧法最高折旧标准

  折旧类别                折旧资产                 折旧率标准(%)

     1      建筑、工具、通信设备、电子设备、通信线路               4
     2             机械、生产设备、仪器                30或50*

     3       交通工具(不包括汽车)、道路、飞机跑道               10

     4           计算机、软件和软件使用权                  50

     5                  汽车                     25
     6     合同或法律对使用年限有规定的有形或无形固定资产          100/规定年限
                                           (不超过33.3)

     7               其他可折旧资产                   15

 资料来源:保加利亚投资署

 注:*表示50%的税率只适用于新投资或扩建中的全新设备。


  (2)个人所得税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并取消了个人所得税200列弗

的起征点。

  【增值税等主要税种】

  (1)预扣税

  从2007年1月1日起,保加利亚根据新《公司税法》征收预扣税,税率为10%。在当

地的企业对外国投资支付资本股息和偿还投资所得时,预扣税率为5%。

  (2)增值税

  保加利亚目前实行的增值税(VAT)税率为20%,旅游和特殊行业(如宾馆)的增

值税为9%,旅行社提供的在保加利亚服务增值税为20%,旅行社提供的第三国服务则免

征增值税。2011年4月起,保加利亚旅游业实行9%的单一税率。免除增值税的产品及服

务如下:出口欧盟外的有关产品、服务;与国际运输有关的产品、服务;与免税贸易相

关的产品、服务;代理、中间商及经纪人提供的产品、服务。

  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2.5万欧元的外资公司必须在销售额超过2.5万欧元的税务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