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喀麦隆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喀麦隆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喀麦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80,69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6

PDF第106页文字

正文模式
巴富萨姆:电话:00237-233446009,电邮:bafoussam@cfce.cm;
加鲁阿:电话:00237-222271710,电邮:garoua@cfce.cm;
巴门达:电话:00237-233362791,电邮:bamenda@cfce.cm。
7.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7.2.1 获取信息
可以在官方报纸《喀麦隆论坛报》、各部委或其他政府部门网站、当地大型企业网
站查询招标公告。
7.2.2 招标和议标
当地招标分招标和议标两种形式, 其中招标分五种,包括“国内招标”“国际招标”
“公开招标”“限制性招标”和“竞争性招标”,但以公开招标为主。招标项目一般是
政府资金项目、 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资金项目和正规公司的较大项目。 议标主要包
括政府紧急项目、公司项目及个人项目。
7.2.3 许可手续
招标许可手续因招标合同不同而 有所不同,但通常要准备的许可手续和文件包括:
(1)标书中规定的可提供有用信息的文件;
(2)公司未破产证明;
(3)公司完税证明;
(4)公司社保缴纳证明;
(5)公司银行开户证明;
(6)投标人授权书、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保函(其金额和方式由标书确定)。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超过招标有效期30天。 在特定情况下, 投标保函可由一笔保证
金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