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机构(包括美国国际开发署、农业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务院、能源部、海外私
人投资公司、交通部、商务部、和平队、国家科学基金会等)对喀援助总额为1.14亿美
元。截至2021年, 美国国际开发署累计向喀提供13.8亿美元援助。2025年1月21日, 美国
政府宣布对美国国际开发署国际援助方式进行全面改革, 美国对喀麦隆的援助正面临急
剧收缩,取消了最初定于 2025年实施的43个项目中的32个,预算从最初的 8200万美元
(492.12亿非洲法郎)削减了5113万美元(约306.78亿非洲法郎)。
德国是喀麦隆公共发展援助的来源之一, 德国对喀麦隆的援助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
管理和保护、权力下放、医疗卫生等领域。截至2023年,德国向喀提供各类援助3.82亿
欧元。2023年,德国提供6000万欧元(约合393亿非洲法郎)用于支持喀麦隆2023年至
2024年期间的发展项目。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2024年2月表示,其在喀正在实施的
项目有60个,总投入2600亿非郎(约4.3亿美元)。
1975年起, 欧盟通过 《洛美协定》 向喀麦隆提供财政、 技术援助和贸易优惠待遇等。
自2017年以来, 欧盟已向喀麦隆拨款2.02亿欧元用于人道主义援助。 其中2025年划拨1800
万欧元,2024年划拨2760万欧元。
英国主要向喀麦隆提供技术援助, 用于人权、 廉政、 扶贫和高教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并提供留学名额。
日本将喀麦隆列为中部非洲重点援助国, 对喀麦隆的援助集中在教育、 农业、 卫生、
绿色发展和社会领域。
3.5 中喀经贸
3.5.1 双边协定
截至目前,中国与喀麦隆签署的经贸协定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联合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 (1972年8月签署,
同年11月生效,2002年8月重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合作混合委员会协定》
(1986年9月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