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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喀麦隆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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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80,69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8

PDF第9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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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授予的合同。
对于超过公共采购管理局权限的合同,业主或业主代表将文件(研究报告、合同签
署委员会的授予建议等) 转交至相关职能专业委员会,以征求意见。 在该意见为肯定时,
业主或业主代表授予合同;在意见为肯定但带有保留意见时, 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在继续
相关程序前解决此保留意见。存在分歧时, 合同检查专业委员会的主席将材料转交至总
理仲裁, 并通知业主或业主代表。 喀麦隆总理将按照公共采购管理局的技术意见来决定。
(5) 发布标讯和相关信息: 业主会在报纸或公共合同网站 (www.marchespublics.cm)
中发布标讯和相关项目信息。
(6) 审标评标: 在投标企业提交标书后, 业主或业主代表与相关单位将组成审标委
员会,按照标书中提供的评标准则对标书进行评审。
(7)授予合同:评标委员会对标书完成评审后,宣布中标企业,授予合同。
【参与招标需提交的文件】
根据喀麦隆相关法律介绍, 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办理相应的行政文件。 以道路投标为
例,需提交的文件包括:
(1)银行保函;
(2)未破产证明;
(3)不欠税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
(5)喀麦隆公共合同控制署(ARMP)开具的不排除证明;
(6)标书购买收据;
(7)银行开户证明;
(8)公司选址证明;
(9)资金实力证明等。
5.12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