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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喀麦隆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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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80,69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4

PDF第9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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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项目,或不按照环保设计要求的标准、规范和措施实施项目,将被处以200万至500万
非郎的罚款,或处6个月至2年的监禁,或并处以上两种处罚。
环境、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部负责审核环评报告等有关手续。
根据《环境影响评估实施方法》,环境影响评估的工作程序如下:
(1)项目发起人向环境、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部 提交一份关于进行环境影响评
估的申请、环评工作大纲(TDR),并向国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基金会缴纳环评工作大
纲审批费200万非郎;
(2)环境部收到上述材料后,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材料提交日期和材料编
号;
(3) 环境部收到上述材料后20日内, 对环评工作大纲作出批复, 根据项目的类别对
环评报告的内容提出指导意见,明确环评报告的等级,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材料提交后30天内未得到批复,项目发起人可以认为环评工作大纲已被批准;
(4)项目发起人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撰写环评报告,也可委托政府认可的咨询公
司、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协会承担此项工作;
(5) 项目发起人向环境部提交环评报告一式20份, 向环境部有关司局提交一式2份,
并根据环评报告的类别向国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基金会缴纳审批费, 简明报告的审批费
为200万非郎,详细报告审批费为500万非郎;
(6) 收到环评报告后, 环境部组织工作组赴项目现场考察, 撰写考察报告, 并上报
有关部门;
(7)环境部收到环评报告后20日内,就环评报告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并告知项目发
起人。 如合格, 环境部应在媒体发布环评报告; 如不合格, 环境部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如环境部20日之内未提出意见,环评报告即被视为合格;
(8)环境部将有关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9) 上级部门批复后, 环境部为项目发起人出具“环境合格证书”。 环境合格证书签
发3年后,若项目仍未启动,该证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