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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多米尼加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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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0页 · 62,89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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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的主要法律有:《关于动物健康保护法》
《关于蜂蜜和蜂蜡及其器皿进出口的法律》《关于动物饲料的生产、质量
和销售的法律  》和《关于禁止对布鲁氏菌病疫苗的进口、销售和使用的法
律》等。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般情况】
  1993年,多米尼加关税法《   14-93号法》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分类
编码海关协调制度》,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税率和对外关税谈判的依据。
该法取消了过去实施的多种税率制,简化为       6种关税。但是这种修改与关税
及贸易总协定(  GATT)的要求相比还相差较远。
  为此,2000年12月27日颁布的《  146-00号法》对关税税率进行了新的
调整。新税率为  0.3%、8.0%、14.0%和20.0%。这样就完全废除了原先最高
35%的税率,而且对战略经济部门实行关税豁免。
  另一方面,为了履行承诺,多米尼加2001年1月17日颁布的《12-01号
法》规定,从2001年7月起开始把GATT第7条规则作为新的海关估价方法。
海关总局已于同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这一规则所制定的新措施。关税按当时
官方汇率换算成当地比索计征。
  除了关税外,进口商还须支付:某些产品按       CIF价计算的特别消费税,
其税率从10%到20%不等;工业品和服务转移税,相当于CIF价的18%。
  在保税区外,很少有进口税豁免。但一些农牧业生产所需要的杀虫剂
和农药的进口、国际组织和外交官所需物品的进口以及宗教用品和国际展
览展品的进口是免税的。
  【进口许可】化学品和医药进口需要进口许可。一些农产品如大米、
糖、玉米、洋葱、大蒜和鸡块的进口也需要进口许可或配额。

5.2 外国投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