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必须向外交部申领执照,执照注明公司名称、经营项目、地址、投资期限、资本
额及国籍;
④依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举行股东大会,并选任董事及派任经理人;
⑤公司章程、 附属规章及第一次股东大会纪录须由出席的公证人签名, 外国股东可
以委托方式参与成立公司的股东大会;
⑥申请注册, 必须连同公司文件呈送商业登记处办理; 在统计局及联邦和地方税务
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外资占大部分的公司须向外国投资注册处登记;
⑦必须备有相关合作投资的附则, 并能提供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规定。 至于股份公
司的经营,可委托董事会或独立的经营者执行,投资于墨西哥公司的外国公司,董事人
数不得超过其出资比例。
(2)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也是外国投资者在墨
西哥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
任, 不能够自由转让所持有股份。 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
查人没有强制性要求。在墨西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
①股东至少两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
②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 公司资本可按不同价值和范畴划分为公司股
份, 但每股须高于1比索;股权须由股东完全认购。 至少50%的资本额需在公司成立时支
付。
(3)一般合伙公司(Sociedad en Nombre Colectivo)。是由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签订
合约成立的公司,提供产品、服务或经营管理,进而取得营业所得分配的权利。由于合
伙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般合伙公司在墨西哥并不经常使用。
(4)有限合伙公司(Sociedad en Comandita Simple)。由无限责任合伙人与有限责
任合伙人共同组成。 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
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公司出资以权益表示。
(5) 合资公司 (Sociedad en Comandita por Acciones) 。 由无限责任合伙人、 有限责
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 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
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合资公司出资以
股份表示。
(6)投资促进公司(Sociedad Anó nima Promotora de Inversión,SAPI)。是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