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经济部】
墨西哥经济部是墨联邦政府最主要的经贸管理部门。 根据墨 《联邦公共行政组织法》
《对外贸易法》 和 《外国投资法》 相关规定, 经济部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
促进经济增长;管理对外贸易、投资和产业政策;负责国际贸易谈判和协定执行;推动
中小企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监管市场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按现行职能划分,经济部下
设工贸副部和外贸副部两个副部级行政单位。 其中, 工贸副部以提高生产力为首要任务,
基于工业发展、强化国内市场、推动创新、促进企业数字化发展和保护民生经济等五个
方面制定产业政策;外贸副部则负责进行国际贸易、投资等经贸协定的谈判、管理和维
护,制定促进外贸及其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并牵头负责引资工作。
【财政和公共信贷部】
墨西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主要负责设计、 规划、 执行和协调经济和财政领域的公共
政策, 具体包括执行国家发展计划; 管理联邦政府收支和公共债务; 主导税收立法设计;
协调和监督银、证、保险系统运营;主管海关及相关服务;制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率
等。墨西哥税务管理局(SAT)是财政和公共信贷部重要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依法征收
税款;监管海关服务;统筹管理纳税人登记信息并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等。在墨成立外
资企业须在SAT开展税务登记,取得联邦纳税人登记号(RFC)等相关手续。
【其他部门】
除上述机构外, 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贸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部门还包括农业和农村发展
部、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部、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卫生部等。例如,在标准制定方面,
相关领域的公共部门会连同私营部门, 共同研究并提出针对具体商品或服务的墨西哥官
方标准(NOM)和墨西哥标准(NMX),对在墨从事贸易和投资建设等活动提出统一
要求。
5.1.2 贸易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