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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秘鲁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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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2页 · 70,2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0

PDF第6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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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秘鲁主管对外贸易的政府部门主要是外贸旅游部、海关 税务总局 。此外,外交
部、农业部和卫生部等部门也对相关产品进出口拥有一定的管理权。
5.1.2 贸易法规
秘鲁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第 1053号法令《海关总法》;第 1036号法令(关
于设立对外贸易一站式办公服务窗口);第 1035号法令(关于适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协议);第 1044号法令(关于抑制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第 1056号法令(关于履
行贸易协定框架内商品原产地制度);第 28977号法律(《便利对外贸易法》);等
等。
第28977号法立法宗旨首先是建立法律框架,以便利商品进出海关的手续;其次是
制定必要措施,履行秘鲁对外签署的贸易协定中包括的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承诺。
第1053号法令《海关总法》及其细则,主要对货 物、邮件、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出
境,对关税征管做出规定。
相关规定参见网址:www.gob.pe/mincetur#normas-legales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2001年,秘鲁开始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2006年以来,秘鲁政府在努力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和非传统出口产品多样化的同
时,决定单方面大幅降低进口关税,简化海关管理措施。
【出口限制】为保护基因资源和文化遗产等,秘鲁对以下 货物的出口实施一定限
制或禁止措施:小羊驼活体、皮毛、野生鸟类及其产品等动物产品,具有药用价值的
植物及其产品,红木、雪杉等名贵木材产品,历史文物等物品。
2012年,秘鲁国会外贸委员会修订了本国的非传统出口促进法。修改主要集中在
该法案第7条。该条规定,只有那些对外销售量在总产量比率超 50%的企业,才能以非
传统出口企业的身份,享受该促进法赋予的优惠政策。 同时,该法案第 32条严格合同
方面要求,避免企业不良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