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国内与国外企业,对任何企业都无利润汇出、国际资本转移或外汇方面的管制。
【从资本联系角度区分】从企业资本联系的角度区分,投资方式可以分为:独
资、合资、合作、收购。秘鲁对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参与和获得方式没有限制,独资、
合资、合作、收购秘鲁企业等投资方式均可采用。
外国直接投资必须在秘鲁私人投资促进署注册。
【工业园区】秘鲁制造业相对薄弱,门类品种较为有限。近年来,秘鲁政府日益
重视借鉴国外经验,试图通过建立工业园区带动本国制造业发展。
2015年9月,秘鲁颁布第1199号法令(关于建立国家工业园区体系),就促进秘鲁
工业园区未来发展,做出法律框架规定。
由于缺乏工业园区建设的相关经验,而且未出台配套税收减免政策,目前秘鲁工
业园区仍处于前期规划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实际生产能力。
【公司法】企业收购法律主要以第26887号法(《公司法》)为主。
如果公司收购过程中涉及证券 (包括股票和债 券)的发行和转让,则需依据秘鲁
第27287号法(《证券法》)进行相关程序。
如果被收购公司为上市公司,并且其证券在秘鲁证券交易所交易,还需 遵循第861
号法令(《证券市场法》),秘鲁证券监管机构Conasev为相关监管单位。
【公司并购】第26876号法律规定了并购方面的规定和准则,特别对电力行业 (秘
鲁境内的发电、输电或分销活动)的并购做出详细规定。
负责管理电力行业并购的主管机构为秘鲁自由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
(INDECOPI)。如果参与并购的相关企业不在秘鲁境内开展电力活动,则相关交易不
受秘鲁当局行政管制,也不需要通知当局。
2021年1月,秘鲁自由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第 31112号法律《企业集中经营预先
管控法》生效。根据该法,外国企业在秘鲁开展并购时,秘鲁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
不仅对该企业拟并购的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亦可对该企业参与的秘鲁全行业集中度
进行调查。上述法令已适用于中国南网公司并购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秘鲁分公司案,
将会对中资企业日后在秘开展投资并购造成影响。
对银行、保险、证券交易等领域的并购活动,秘鲁政府也会开展相应的监管。
【公司收购】
一般来说,收购公司需要履行事先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