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波兰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波兰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波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0页 · 62,94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6

PDF第56页文字

正文模式
46 46 46 46


排放物性质决定, 环境保护部每年更新环境保护费费率。2024年环境保护费费率可查询
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MP20230000914&SessionID=1B33CF
55168C649943094587AF60EC705864D7EB%E3%80%82。
《废料法》 规定按优先级管理废物: 预防产生 > 再利用 > 回收 > 能源利用 > 填
埋。 废物产生者 (包括企业和个人) 需承担处理费用。 特定行业 (如电子、 包装、 汽车、
电池) 的生产商需负责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 年产生废料超过1万吨的企业, 必须于生
产前2个月通知所在地乡长 (1-10万吨) 或县长 (10万吨以上) 。 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
料的项目,需要获得县长颁发的许可;对环境特别有害的项目,需要获得省长颁发的许
可。从事产生废物并保存这些废物记录、将包装产品、轮胎、润滑油、车辆、电池或蓄
电池、 电气和电子设备引入国内、 生产或进口包装或购买包装作为欧盟内部交易的一部
分 (来自欧盟公司) 的企业, 都需在 《产品和包装及废物管理数据库》 (BDO登记册) 注
册。 危险废物 (如化学品、 医疗废物) 需单独收集、 标识并交由持证企业处理。 在BDO登
记簿上登记的企业都有义务确保其活动产生的废物得到回收。监管部门追踪废物从产生
到最终处理的全程流向,防止非法倾倒。非法倾倒或未注册BDO,最高处100万兹罗提的
罚款。波兰正逐步收紧废物法规,企业需关注欧盟绿色新政(如碳边境税CBAM)对包装
和再生材料的影响,如2026年起波兰全面禁止可回收废物填埋。
《水法》规定,政府设定排放限值,企业排放废水需获得排污许可。禁止向水体直
接倾倒废物或危险物质。 对因水利工程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或补偿。 无证取水或超
标排污最高处50万兹罗提罚款, 故意污染水体导致生态破坏可判监禁。两种投资项目需
要获得许可, 一是位于特别有洪水风险的地区及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项目; 二
是建设收集、 储存污水、 化学品和其他可能污染特定洪水风险地区水材料及废物处理的
建筑物。《森林法》规定森林保护标准。《内陆鱼法》《狩猎法》和《海水鱼类法》规
定动植物保护标准。
5.8.4 环保评估相关规定
《关于就环境及环保、 环保公共参与及环境影响评估提供信息的法案》 (EIA法案)
对需进行环境评估的项目及相关程序等做出规定。 2004年11月9日部长理事会公布的条
例详细规定了需进行环评的项目类型 ,其中43种为强制进行环评的项目,涉及核电站、
大型燃煤电厂、 高速公路、 机场、 大型采矿项目 (如露天煤矿) 、 废水处理厂、 危险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