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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斯洛文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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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9页 · 76,05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4

PDF第7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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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官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政府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放许可证; 生产制造企业
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可能引发的环保问题,使用说明和丢弃方法。
《水资源法》禁止直接排放废水,废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后才可排放;禁
止利用地面自然水进行任何清洗工作;禁止向水中排放废物。法人触犯《水资源法》将
被处以约41666欧元以内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 2083欧元以下的罚款;个人违反
《水资源法》将被处以20833欧元以下的罚款。
《自然保护法》 中规定, 法人进行以下活动将被处以4166欧元至41666欧元的罚款:
灭绝动植物物种、减少动植物数量或危害其生长环境致使 珍稀动植物种面临灭绝的危
险、破坏动植物栖息地、非法利用动植物等,同时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 208欧元至2083
欧元的罚款。个人进行上述活动,将被处以125欧元至625欧元的罚款。
欧盟《责任分担条例》适用于斯洛文尼亚,并对成员国设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减排目
标。2024年12月, 斯洛文尼亚通过了更新的 《国家能源和气候综合计划》 (NECP 2024),
为2030年设定了宏伟目标, 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提高能源独立性并加速向清洁能源过
渡, 也包括确保未来可持续发展和保障斯洛文尼亚能源安全的措施。 斯洛文尼亚计划到
2033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55%,同时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网址:
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9e1a8df-ca9a-4a37-9e3e-8d360b75d06c_e
n?filename=SI%20%E2%80%93%20FINAL%20UPDATED%20NECP%202021-2030%20
%28English%29.pdf
2025年5月,斯洛文尼亚政府通过了《气候法》,主要目标是通过逐步减少温室气
体排放、增加碳汇,同时增强气候韧性,最迟在2045年实现气候中和。法案建立了全面
的战略规划体系,包括《长期气候战略》《国家能源与气候综合计划》《适应战略》以
及区域行动计划, 同时还引入进展监测制度, 规定了在未达到目标时必须采取额外措施
的义务。
5.10.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企业在斯洛文尼亚想要获得环境相关项目的经营许可, 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需
要向斯洛文尼亚环境局提交一份项目说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审查报告。
参考网址:
pisrs.si/pregledPredpisa?id=URED6527
www.gov.si/en/policies/environment-and-spatial-planning/environment/environment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