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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斯洛文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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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9页 · 76,05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3

PDF第63页文字

正文模式
(4)外国投资者通过通知的交易已达到目标公司的收购门槛(目标公司三分之一
的投票权),或通过成功的收购要约已获得目标公司10%的投票权份额,或通过成功的
收购要约已获得目标公司至少75%的总投票权份额;
(5)外国投资者通过目标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在斯洛文尼亚境内的关键活动中占
有至少20%的市场份额;
(6) 外国投资者通过作为通知主体的交易, 获得目标公司或被收购公司25%或50%
的资本参与权或投票权。
经济、 旅游和体育部主管的通知委员会负责处理外国直接投资的通知, 并就引入审
查程序(初步程序)发表意见。如果引入审查程序,并确定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斯洛文尼
亚的安全和公共秩序,则可能会禁止、撤销该投资或确定其实施条件。通知应直接提交
至斯洛文尼亚国际化、创业和技术局。
《投资促进法》网址:pisrs.si/pregledPredpisa?id=ZAKO7634
5.2.7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斯洛文尼亚关于PPP模式的主要法规是《公私合伙法案》(LPP)和《公私合作法》
(ZJZP) , 相关的法律包括公共采购法和公司法。 同时, 还涉及欧盟的三项法规:2000/C
121/02、2004/17/EC和2004/18/EC。
斯洛文尼亚负责PPP模式的政府部门是财政部公共资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斯洛
文尼亚公用事业和特许经营领域的法规与欧洲法规之间的协调, 起草公私伙伴关系领域
的法规,就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的设计和评估提供咨询,制定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的选择、
监测和评估准则,监督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的实施等。
根据斯洛文尼亚《公私合作法》第二条规定,PPP的定义很广泛,既包括了政府公
共部门与社会机构、 私人投资为了建设运营公共基础设施、 提供公共服务而开展的合作,
也包括了公私双方在涉及公共利益的私人项目中的合作关系。
斯洛文尼亚PPP模式包括BOT、BTO、BOO、BOOT、DBFOT、DBF、BOR、BRT/BLT
等。
斯洛文尼亚采取PPP模式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有:马里博尔市废水处理项目(4300
万欧元)、伊德里亚退休之家(650万欧元)、卢布尔雅那市布尔多技术园区( 7600万
欧元)、基德里切沃商业区公共社区基础设施项目、卢布尔雅那市中心市场地下停车场
项目(3116万欧元)、马里博尔市交通灯改造项目(2995万欧元)、科尼切市宽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