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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斯洛文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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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9页 · 76,05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2

PDF第9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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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斯洛文尼亚本国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时, 外国季节性劳工才可获准进入。 此
类工作许可受配额限制,不可以延长。一般情况下,一次许可 1年内累计工作时间不得
超过3个月,但从事农林牧业的除外。同一外国人可多次申请许可,但多次许可每年累
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超过3次。
(4)从事管理工作的外国人工作许可
在斯洛文尼亚从事管理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拥有工作许可。 一家员工10人以下的企业
可以申请一张此类工作许可,期限不得超过2年。
(5)提供个人服务的外国人工作许可
只有当斯洛文尼亚人无法提供某种服务、 不具备某特定专业素质时, 外国人才可以
申请此类工作许可。 斯洛文尼亚客户负责为外国人申请, 每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0
天。从事科学、文化、运动、医疗和教育工作的可延长至1年。
【不需要工作许可的情况】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在就业服务局登
记备案即可:
(1)展会服务(组织、安装设备等),且工作期限仅限于展会会期;
(2)产品生产商派出工人提供与产品购买相关的服务,且服务时间不超过7天;
(3)不超过30天的紧急服务;
(4)外国艺术家和专业作家不超过7天的服务,累计每年不超过30天。
外籍劳工许可证分为特别就业、 一般工作和打工三种。 特别就业许可证不受雇主和
时间限制,可自由选择工作单位和岗位,就业权与斯洛文尼亚本国公民相同;一般工作
和打工许可证必须有用人单位申请和有效雇用合同。一般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为 2年,无
需年审和换证,打工许可证视具体情况而定。
欧盟国家公民在斯洛文尼亚就业享有与本国公民的同等权利, 其他国家公民根据两
国政府间的有关协议和具体情况而定。
2011年5月,斯洛文尼亚开始为在斯洛文尼亚非欧盟国家人员颁发具有生物特征的
居留许可卡, 持卡人可在申根区内自由流动。 持卡人出入境须同时出示该卡和本国护照。
该卡有效期以持卡人居留有效期为准,如获长期居留权,有效期则为10年。原短期居留
许可(贴纸)在其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6.5.3 申请程序
工作许可证可由雇主或本人向斯洛文尼亚就业和劳动局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