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外国个体经
营者可通过分支机构或在斯洛文尼亚公共法律记录和法律服务处(AJPES)登记注册开
展业务。所有个体经营者必须在AJPES登记。
个体经营者可通过官方注册网站e-VEM注册,向税务部门提交信息, 向医疗保险机
构申请强制医疗保险,还可以在斯洛文尼亚商业登记处(Slovenia Business Register)更
改或删除信息,并可查询其他个体经营者信息。经斯洛文尼亚官方发放电子证书后,所
有这些服务均可获得,或是通过200家VEM网点获得服务。
6.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斯洛文尼亚《公司法》规定,任何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在斯洛文尼亚成立公司。斯洛
文尼亚没有专门的外资管理部门,外资企业同斯洛文尼亚本国企业一样在地方法院注
册,享有国民待遇,无需政府部门批准。斯洛文尼亚《公司法》同样适用于在其境内注
册的外资企业。
6.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提交申请及文件】向卢布尔雅那法院申请公司成立批准证书所需相关文件如下:
代理律师授权书、申请成立公司声明、企业经理无犯罪记录声明、公司章程、缴纳注册
资金银行证明。
法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Tavčarjeva 9, 1000 Ljubljana
电话:00386-1-3664444
传真:00386-1-36643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周一至周三,14:00-16:30
【开设银行账户】企业应开设银行临时账户,存入注册资本金。建议选择如下商业
银行:
(1)新卢布尔雅那银行(NOVA LJUBLJANSKA BANKA d.d.)
地址:LJUBLJANA, Trg republike 2, 1000 Ljubljana
(2)OTP银行(OTP Banka d.d, Ljubljana)
地址:Slovenska cesta 58, 1000 Ljubljana
【统计登记(AJPES)】所需文件、地址,以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