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尚无相关以PPP方式完成的工程项目。
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土库曼斯坦最新版《税法》于2004年颁布。
土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土已建立起以增值税、所得
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有6种主要税种和地方收费,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矿产使用
税、财产税、企业利润(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收费。在土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应定期(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自行到所在地税务机关报税。税务机关会进行不定期检
查。企业报税时应提交由法人和会计签署的会计报表。
5.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在土境内从事商品销售、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提供劳务等
应税业务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税率为15%。对出口货物(石油、天
然气及其加工品除外)、从事国际间客货运输等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纳税人包括在土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
营者和其他个人。根据土2020年10月颁布的关于修改消费税率的法令,土海关实行新的
消费税目、税率,见下表:
表5-5 土库曼斯坦消费税率
税目 税率(税额标准)
土库曼斯坦境内生产的产品
啤酒 24%
天然葡萄酒、烈性酒、烈性甜酒、含酒精饮料(麦芽汁除外)
以及含酒精的酿酒原料,其中:
酒精含量≤20% 31%
20%<酒精含量≤30% 48%
酒精含量>30% 61%
汽油 40%
柴油 40%
进口商品